#追蹤報導 【笑氣納《毒管法》!網購、持有皆可罰、並添臭味遏止吸食風氣】
《#報導者》今年3月的專題報導披露,半導體與食品加工產業重要原料N2O(俗稱笑氣),成為年輕人容易取得的「合法」毒物,記者調查發現,每年逾26萬公斤笑氣無法掌握流向,成年輕人網購、吸食的黑洞。
twreporter.org/topics/laughin…
報導推出後獲得重視。
環保署今宣布,笑氣將正式納入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》規範。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謝燕儒表示,今年1月16日已陸續修法,經半年規劃評估,將於21日預告,接下來會積極與相關氣體業者溝通、要求配合,預計10月正式公告上路。
💡笑氣納管後的相關管理規範與罰則如下:
1.未來若在夜店、旅館等地查緝民眾持有笑氣,可依《毒管法》處3-30萬元罰鍰;若致人於死、重傷或危害健康,則加處刑事責任,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最高1,000萬元。
2.自公告日起,氣體業者必須將交易逐筆記錄在環保局網頁、並按月申報;若未如實記錄申報,按次最高處30萬元。
3.目前環保署已掌握140多家廠商。公告日起半年,業者須取得核可文件,並在工業用笑氣鋼瓶加上「關注化學物質」、「限工業用、禁吸食」標示;無照運作最高處30萬元、得令歇業。
4.#工業用笑氣 禁止網購或郵購,違者將處平台業者按次最高30萬元,並會向上追查流向。
5.若業者可提出數量及流向等資訊,笑氣可不添加具臭味的二氧化硫;其他如分裝廠難以清楚表列用途,則一律添加二氧化硫。
新的管理方式是否能確實防堵濫用?還是仍只能規範正常使用笑氣的廠商?
謝燕儒表示,確實有可能難以規管,但至少先訂出流向管理,並集中合法業者,也能更清楚抓出非法部分。
長期關注 #笑氣 議題的桃園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王以凡表示,原以為笑氣納管今年7月就會上路,卻仍拖到10月才公告,導致笑氣目前仍是「無政府」狀態。
「這個月初又有孩子因為吸食笑氣而死亡,如果我們政府的速度可以快一點,是不是就能減少孩子死亡?」
twreporter.org/a/laughing-gas…
王以凡說,笑氣加上臭味有沒有用,讓人有點懷疑,因為其他毒品如愷他命,也有燃燒塑膠的臭味。此外,目前針對笑氣管理,只有看到法規,相關配套措施、行政規定都還沒看到;即便有了制度,也得看政府的積極度,是否有明確管理、安排足夠人力監管廠商、全部列冊,都是《毒管法》上路後要持續追蹤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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