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最新【醫事人員出國禁令初步共識:管制對象限醫院、赴三級旅遊警示區需衛福部核可】
針對醫事人員出國規定,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出面表示,邀集醫學中心、區域醫院、地區醫院、醫院協會等各級醫院代表開會協商,研擬規定,初步有三點共識。但本週四(27日)將二度協商,才會做出最後決議。#COVID19
今日衛福部與醫院代表的初步共識重點:
第一、適用對象為所有在醫院服務的醫事人員,不論部門、職類,一體適用;診所影響範圍小,單一診所病人量也不大,因此不在醫事人員出國規定限制。
第二、出國限制,若是第三級旅遊警示地區,禁止前往,若有特例需經過衛福部同意才可前往;若為第一、二級旅遊警示地區,暫緩前往,除非所屬醫院同意。若出國地點不屬於這些警示地區,則依各醫院人事規定。
目前列為三級警示區為中港澳、韓國;第二級為日本、新加坡、義大利;第一級則為伊朗、泰國。
第三、若拍板定案,施用時間為2月23日至6月30日。視疫情情況縮短或延長。影響人數包含執登西醫師3萬2千名、護理師11萬5千名,及其他有醫事相關證照的人員。
至於報准原則,若有會議、公務,其他特殊原則考量,例如僑生醫事人員,必須返國者,就屬於特殊情形考量。
獲報准出國的醫事人員,返國之後仍須按照指揮中心對該地區的規定,接受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14天,期間不得從事醫療服務,落實感控要求。若因配合政府規定,造成的相關損失,會依照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》規定,憑單據給予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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